一、申请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清溪户籍学生。
注:已提交过申请,仍未安排公办学位的学生,教育管理中心已有存档,不需要重新申请。
二、具体安排
1、1月8日前迁入清溪的学生,到所属学区的公办学校提交申请资料,学区划分见附表。
时间:2021年1月8日上午8:30-11:00
2、1月8日之后入户清溪的学生,网上申请登记,我中心将另行通知家长提交纸质资料。
扫以下二维码网上申请登记
三、申请资料
1、学生及家长的户口本;
2、学生出生证;
3、(三选一)家长名下的房产证,家长名下的营业执照,家长工作单位证明及社保清单;
以上资料均需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四、录取原则
1.非毕业班学生,在公办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安排入读公办,如果申请人数超过公办学校提供的学位数量,原则上按照入户时间进行排序安排,对于暂时未能安排入读公办学校的,需自行申请镇内民办学校就读,镇政府将给予发放学位补贴。
2.小学、初中毕业生,即小学六年级和初中三年级学生,因毕业班春季不安排转学,学生需在原校就读,镇政府将给予在我镇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发放学位补贴。
3.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视为放弃公办学位(户籍生学位补贴)资格。
本公告由清溪镇教育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7738904
清溪镇教育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