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东莞石排中小学入学享受优待政策人群是哪些?

教育百科2022-07-02 17:55:13佚名

2022东莞石排中小学入学享受优待政策人群是哪些?

  市级或以上优待政策:

  A.父或母一方符合《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东府办〔2019〕45号)规定的适龄子女;

  B.父或母一方符合《东莞市优才卡管理暂行办法》(东府〔2020〕81号)规定,且成功申领有效的东莞市优才卡,并在石排辖区内工作或在辖区内拥有自有房产的适龄子女;

  C.父或母一方获得“东莞市荣誉市民”称号(东府〔2021〕7号),并在石排辖区内工作或在辖区内拥有自有房产的适龄子女;

  D.符合台湾人士子女入学和华人华侨子女入学政策的台湾人士子女和华人华侨子女;且在石排工作属石排安排解决的台湾籍适龄子女;

  E.父或母一方在适龄子女申请入学前5年内(截止时间为申请入学当年的8月31日)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授予个人荣誉称号并在石排辖区内工作或在石排辖区内拥有自有房产的适龄子女的适龄子女;

  F.父或母一方符合有关规定和条件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符合有关规定和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

  G.符合《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人员子女;

  H.其他类别。

  镇级优待政策:

  A.2021年度纳税达300万元人民币(含)的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每300万元可申请学位1个。纳税超1500万,每增加500万,可申请1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可申请的学位数额上限为10个;

  B.2021年度纳入镇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原则上可申请1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上一年度实现产值和税收“双倍增”的企业,在镇级政策基础上再奖励1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可与其他学位奖励政策累计使用,不受总数量限制;

  C.已落户我镇且正常履约的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2021年度投资总额每1亿元人民币(含)可申请1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可申请的学位数额上限为5个;

  D.上年度电子商务年销售额达到3000万元(含)以上且纳税达100万元的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原则上可申请1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

  E.2021年内上规上限企业,可申请1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

  F.父母双方或一方属于中央、省属、市属驻石排单位的在编在职干部职工子女;在石排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或在职干部的子女;或在学校、幼儿园在职在岗非莞户籍的教师子女;

  G.属于东莞市摔跤队石排训练基地的非石排镇户籍在读队员;

  H.父母双方或一方原籍是石排镇户籍或祖籍是石排镇户籍的非石排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含未入户);

  I.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镇服务(凭劳动合同或社保)或居住(凭有效房产证明)的东莞市非石排镇户籍(即原东莞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J.志愿者组织关系归属在石排志愿者协会,2021年在石排镇内参与志愿服务的时长不少于150小时(培训、团建、会议等非服务时长不计,有偿服务时长减半计),且在申请人中时长排前3名的,其子女可获1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

  K.2021年度获得市、镇“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

  L.2021年度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人员子女;

  M.2021年度获得东莞市环卫先进个人的,根据其业绩、在石排服务时间排名前三名的人员子女;

  N.获得“东莞好人”、“道德模范”“文明家庭”等市级或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子女(此指标仅限使用一次);

  O.获得东莞市“首席技师”称号的人员子女;

  P.父母双方或一方符合我镇优待社会组织推荐人才的非石排镇户籍子女。

  除特别注明外,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各项学位指标均不累计使用,如同时满足上述市、镇企业学位项目中两项或多项条件的,只可任选其中一项进行申报,学位分派安排实行就高不就低,每家企业奖励学位上限10个。

  上级如有其他关于申请公办学位优待政策规定的,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优待政策如与上级有关规定冲突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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