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指南
01入学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小学非起始年级:必须在6周岁入学的基础上符合相对应年级的入学年龄。
(二)初中一年级:有正常全国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初中非起始年级:要与原就读年级相衔接。已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申请人,不能申请留级重读,如发现此类情况,将取消其申请资格。02申请对象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一)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直接申报民办学校;
(二)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申请民办学校时,须选择其父或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作为“家长方”申请入学,其中:家长方是东莞市户籍的,可直接申报民办学校; 家长方是中国境内非东莞市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或在本市办理有效的居住登记;家长方是港澳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凭证》;家长方是台湾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凭证》;家长方是外国国籍的,须持有效护照、签证或居留许可等证件。
03学位安排
(一)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根据申请人志愿填报情况,确定每所民办学校的报名人数,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全部予以录取;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由科教局在2020年7月11日统一组织电脑派位。7月12日9:00-7月14日17:00,家长登录招生平台查看民办学校预录取结果,并选择1所有预录取结果的民办学校进行“民办学校预录取确认”。其中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多层次民办学校及有关民办教育集团先招收符合直升条件并自愿直升的适龄儿童少年,自愿报读并被直接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不能再参与其他民办学校的报名和录取,但可申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志愿类别学位;如自愿报读的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数的,应予以全部录取,录取后剩余学位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招生;如自愿报读的人数多于招生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数的,应通过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录取结果,不再面向社会招生。
(二)其他年级由学校参照起始年级的做法,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时,全部予以录取;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采取抽签派位方式。
04报名方式
(一)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
在“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统一招生平台”上进行报名申请。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电脑版)网址:广东政务服务网东莞专区
http://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region=441900
2.报名时间:
非户籍学生:2020年5月18日9:00-6月5日17:00。
户籍学生:2020年5月23日9:00-6月5日17:00。
(二)其他年级在办学规模规定范围内由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申请人不需要登录招生平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