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于2023年11月3日发布的《关于调整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课程设置及考试计划的补充通知》公告,2024年1月1日前的在籍考生,已取得的合格课程(旧计划)继续有效,可顶替《对照表》中相对应的新计划课程,无须再选报新计划课程。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一、在籍考生
2024年1月1日前的在籍考生,已取得的合格课程(旧计划)继续有效,可顶替《对照表》中相对应的新计划课程,无须再选报新计划课程;没有合格的旧计划课程则须选报对应新计划课程;在过渡期内(2025年12月前)已达到旧计划毕业条件的考生,仍按旧计划申请毕业;
2026年1月1日起,考生须按新专业计划申请毕业,已合格的旧计划课程仍可顶替新计划相应课程,但必须符合新计划所要求的学分和专业课程门数方可申请毕业。
二、新生
2024年上半年首次报考的考生须按新计划选报课程,达到专业所要求的毕业条件,按新计划申请毕业。
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自考处咨询电话:0351-4862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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