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平行志愿投档的规则:在上线考生中先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时,按我省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顺序出档。表中所列“语数之和、语数最高、外语、首选科目、再选最高、再选次高、志愿序号”是投档最低分同分考生排序项。
2. 本省属高校的少数民族预科班预分计划在生源范围内,先按志愿投聚居区(州、县、乡、镇)考生(第一类、第二类资格的考生),聚居区生源不足时,再按志愿投全州(县、市)少数民族考生(第三类资格考生)。
3. 考生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本科相应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选考科目须符合院校专业组的选科要求。招生院校提出的外语语种、外语口试、单科成绩等投档要求,已在表格备注中分别做了注明。
4. 部属和外省属院校投档时,档案分中不含考生地方性项目加分。
5. 投档线为空的表示该院校专业组线上生源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