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自考省际转出要求
一、我省在籍考生需到外省继续参加自学考试,须先在外省取得考籍,再按规定时间到我省办理转出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二、办理转出手续时,须考生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我省和外省准考证号到现场办理,并现场确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内容后签字。此表一式两份,盖章后有效,一份由省考试院保存,一份作为考生办理转考手续的凭证,由其自行保管。
三、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转出:
(一)在我省已办理转入手续,但未满一年的;
(二)考籍档案基本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的;
(三)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在延迟毕业期间的;
(四)在我省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只能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
(五)已用于办理毕业的课程成绩;
(六)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
(七)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
(八)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考核等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