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香洲区积分入学有什么新变化?
没新变化,和2021年是一样的。
一、按实际天数计算居住年限/房产年限
按照新办法规定,居住年限/房产年限的积分中,有效期限从2016年的“有效期以最近八年内”,改为“最近10年内”,参保年限中的每险种有效期限,也跟随居住年限一起,从“最近8年内”,延长到“最近10年内”。
另外,居住年限/房产年限的积分,从2016年版的“每满一年积10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份计算积分;最高不超过60分”,改为“每满一年积10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天数计算积分。”
也就是说,新办法中,居住年限/房产年限的积分从“实际月份”算分,修改为“按实际天数”算分。并且,居住年限/房产年限/社保年限3个积分项目不再设定“最高不超过60分”。
对此,香洲区教育局表示,新办法中,居住年限/房产年限有效期限延长,积分计算精准到天数、小数点,使算分变得更加准确,并且删除“居住年限/房产年限/社保年限的积分最高不超过60分”的限制,是希望为长期在香洲区社会发展中做出贡献的务工人员子女,提供更多入学机会。
二、职业资格加分项目更细化
根据新办法,在职业资格加分方面,新办法将更加细致,从“三、四级(高级、中级)10分,一、二级(高级技师、技师)20分”,修改为“一级(高级技师)35分、二级(技师)25分、三级(高级技能)15分、四级(中级技能)10分”。
香洲区教育局表示,为体现香洲区对人才的重视,新办法拟职业资格的4个等级,分别进行积分细化。
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加60分
在文化程度方面,《征求意见稿》规定,将从原来的“大专10分”“本科及以上20分”,改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60分、本科学历25分,大专学历积15分”。
对此,香洲区教育局表示,增加硕士研究生的学历加分值,是希望体现香洲区对人才的欢迎和渴求,为来珠人才的子女入读珠海学校给予照顾。
同时,新办法中,社保积分也跟随居住积分一同,延长到10年参保年限积分。以在本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险种满1年积2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份计算积分。每险种有效期限,以最近10年内、截止到申请当年8月31日累计计算。
四、新增多个荣誉加分项目
在加分项目中,新的办法新增多个可加分项目。
2016年,香洲区教育局规定,荣获珠海市或香洲区“见义勇为”、“道德模范”、“香洲好人”、“杰出义工领袖”、“金牌义工领队”、“个人志愿服务金奖”的,加100分。
新办法加分项为:在香洲区居住期间,荣获市级或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见义勇为”“道德模范”“珠海好人”,香洲区“香洲好人”“杰出义工领袖”“金牌义工领队”“个人志愿服务金奖”荣誉称号的,积100分。
同时,新办法中,经珠海市推荐,荣获全国或广东省“无偿献血奉献奖”的:
● 金奖积100分
● 银奖积75分
● 铜奖积50分
以获得的最高等级计算积分。
新办法还新增珠海市“星级志愿者”、珠海市“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
● 一星志愿者积1分
● 二星志愿者积3分
● 三星志愿者积6分
● 四星志愿者积10分
● 五星志愿者积15分
此两项不重复、不叠加算分,以获得的最高等级计算积分。
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规定的退役军人积15分。
五、删除计生方面的加分
新办法除了有新增加分项目同时也删除了一项加分项目。
在加分项目中,新办法删除2016年版中“按申请入学子女的计生政策属性,其父母符合户籍地和本省计划生育政策的子女,加30分;其父母违反计生政策但依法缴清社会抚养费的子女,加15分”这一项。
此外,由于省里的相关政策有变化,新办法删除2016年版本中的第六条 :“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如果申请人符合该条例第二十七条有关‘居住证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应当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对待’的规定,予以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