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珠海斗门区春季公办中小学转学插班工作实施方案

教育百科2022-07-06 21:35:58佚名

2020珠海斗门区春季公办中小学转学插班工作实施方案

  学位安排说明:

  符合转学条件并按规定办理转学插班手续的学生,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如果本学区所在学校插班年级学位已满,区教育局将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不服从安排的,视为放弃此次转学申请。

  招生区域范围:

  斗门区井岸镇、白蕉镇、斗门镇、乾务镇、莲洲镇、白藤街道等区域范围

  申报条件:

  具有斗门区户籍,目前在区外学校或区内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六年级、初三年级除外),可申请斗门区公办中小学转学插班。由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普通中小学学生转学暂行办法>的通知》(珠教基〔2008〕2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特别提示如下:

  1、目前在区内民办学校就读的非本区户籍学生,不得申请斗门区公办中小学转学插班;

  2、已在区内公办中小学就读的政策性照顾学生原则上不得申请斗门区公办中小学转学插班,在区外就读符合政策性照顾学生视学位情况,决定是否受理申请;

  3、目前在区内公办学校就读(已取得斗门区公办学校学籍)的本区户籍学生,原则上不得申请斗门区公办中小学转学插班,特殊情况(父母双方工作已调动、户籍登记和常住地址变更、重大疾病影响等)需由家长提出申请,报教育局研究处理。

  报名时间:

  2020年1月2日-1月10日(节假日休息),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方式:

  报名入口:2020珠海斗门区春季公办中小学转学插班已结束,入口已关闭。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指定时间到拟转入学校进行报名。

  根据要求逐项填写《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完成报名流程。逾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提交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家庭户口地址栏、户主页、人口总数目录页、学生个人户口页、父母个人户口页”等内容。申请人户籍迁入时间以当年报名截止日期前为准。提供大一寸相片1张。(《户口簿》不能反映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须提供结婚证、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给报读学校。)

  2、《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包括“房产权证号、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三项内容。《房地产权证》以当年报名截止日期前登记的为准,需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拥有合法完全产权,且房屋用途为住宅。

  招生流程(日程安排):

  (一)提出申请(2020年1月2日—10日)。

  转学插班报名前,教育局从学籍管理系统导出班级学生数据,统一下发到各学校。各学校根据剩余学位情况,在国家规定合理班额内确定可以安排插班的学位数,上报教育局教育股。已满额的学校,必须把情况通过告知书的形式告知家长,让家长签名确认、存档。如果家长愿意接受统筹安排,先由学校接收申请,统一上交教育局教育股处理。

  (二)学校审核材料(2020年1月11日-13日)。

  各学校初审,把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退还。把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按以下要求上报:

  1、斗门区插班报名表和附件:(学生户口簿复印件、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学籍基本信息表)。

  2、斗门区2020年春季转学插班生个人入学信息采集表。

  3、2020年春季学校各班剩余学位数量统计表(校长签字、盖章)。

   (三)教育局审核材料(2020年1月14日—15日)。

  1、各学校把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分类送区教育局教育股制表登记汇总。

  2、采用逐级报批处理。教育股经办人审核通过后,由股室负责人加具意见,再报局分管领导审批。

  (四)公示符合插班资格学生名单(2020年1月16-19日)。

  (五)安排拟录取学校(2020年1月20日)。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符合插班资格学生学位。对基本入学材料齐全无误的,发放《学位安排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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