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区域范围:
斗门区井岸镇、白蕉镇、斗门镇、乾务镇、莲洲镇、白藤街道等区域范围
申报条件:
具有斗门区户籍,目前在区外学校或区内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六年级、初三年级除外),可申请斗门区公办中小学转学插班。由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普通中小学学生转学暂行办法>的通知》(珠教基〔2008〕2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特别提示如下:
1、目前在区内民办学校就读的非本区户籍学生,不得申请斗门区公办中小学转学插班;
2、已在区内公办中小学就读的政策性照顾学生原则上不得申请斗门区公办中小学转学插班,在区外就读符合政策性照顾学生视学位情况,决定是否受理申请;
3、目前在区内公办学校就读(已取得斗门区公办学校学籍)的本区户籍学生,原则上不得申请斗门区公办中小学转学插班,特殊情况(父母双方工作已调动、户籍登记和常住地址变更、重大疾病影响等)需由家长提出申请,报教育局研究处理。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