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高新区2021年公办幼儿园招生范围
(一)小班招收年满3周岁至4周岁以内(不含4周岁),即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二)中班招收年满4周岁至5周岁以内(不含5周岁),即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三)大班招收年满5周岁至6周岁以内(不含6周岁),即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招生对象包括:
(一)具有高新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二)高新区驻军现役军人适龄子女。
(三)高新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适龄子女。
(四)在高新区居住或工作的珠海市高层次人才(包括顶尖人才、一类、二类、三类高层次人才)非本市户籍适龄子女。
(五)在高新区居住或工作的博士、博士后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子女。
(六)持高新区“珠高特色产业人才卡”的人才子女。
(七)在高新区居住或工作的台湾同胞适龄子女。
(八)在高新区居住或工作的港澳居民适龄子女。
(九)在高新区工作或生活获得嘉奖以上表彰或奖励的、或在本地定点医院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或赴湖北等国内外疫情高发地区执行抗击疫情任务的医疗卫生工作人员非高新区户籍适龄子女。
(十)高新区认定的其他高层次人才非高新区籍适龄子女。
以上除(一)(二)类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工作情况以社保缴纳、聘用合同为依据,居住情况以房产、居住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居住情况的材料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