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珠海横琴新区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
(一)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须为完成全部小学学业的2021年应届小学毕业学生。
具体分为以下四类:
1.具有横琴新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横琴新区户籍类学生”)。
2.横琴新区内符合我省、市、区规定的政策性照顾类学生(以下简称“政策性照顾类学生”)。
3.监护人在横琴新区工作或居住的珠海市非横琴新区户籍学生(以下简称“跨区就读类学生”)。
4.达到2021年横琴新区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的适龄少年儿童(以下简称“积分入学类学生”)。
(二)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向珠海市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符合横琴新区公办学校入学资格,申请随班就读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可安排横琴新区学校学位;不能到校就读的横琴新区户籍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统筹安排学校建立学籍和送教上门。
(三)因疾病等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横琴新区户籍学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可延缓入学;期满,应立即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