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指标及分值表
序 指标 指标内容及计分方法 分值 (满分) 提供材料及说明 1 参 加 社 保 1.近5年在惠城区参加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下同),每月计1分; 2.从惠城区外转入的社保,则按其转入后的记录计分。 60分 身份证、户口簿。 2 居 住 年 限 1.近5年在惠城区居住年限,每月计0.6分; 2.惠州市外户籍:按居住证在惠城区的居住记录计分; 3.惠州市内户籍:按在惠城区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或房屋产权登记凭证或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证明)的时间计分。 36分 1.惠州市外户籍:身份证、地址在申请入读学校所在镇(街道)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2.惠州市内户籍:在惠城区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或房屋产权登记凭证或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证明)。 3 住 房 保 障 1.在申请入读学校所在镇(街道)有产权房计12分; 2.租房、无产权证自建房不计分。 12分 身份证、房屋产权登记凭证(或购房借款合同及发票)。 4 投 资 纳 税 1.近5年在惠城区纳税,个人所得税额每千元计3分;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业主,其企业或工商户纳税累计每2万元计3分; 2.期间有偷逃欠税行为的,本项目计0分。 12分 1.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下载并打印的完税证明; 2.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业主另需提供有效工商营业执照。 5 加 分 奖 励 1.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任意一方具有惠城区户籍计20分。 20分 户口簿。 2.近5年在惠城区参加志愿服务并获得区级以上相关政府部门表彰的计5分。 5分 区级以上相关政府部门颁发的证书(证明)。 3.近5年在惠城区有见义勇为行为并受到区级以上相关政府部门表彰的计5分。 5分 区级以上相关政府部门颁发的证书(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