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指标及分值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总分150) | 提供材料及指引 |
参加社保 | 近5年,在博罗县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每月计1分,不满一个月不予计分。 | 最高60分 | 提供属地(博罗县)税务局相关办税服务厅出具的证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必须同时购买,加盖公章)或登录“粤省事”下载。 |
居住年限 | 近5年,在博罗县各学区内居住年限,每月计0.5分。不满一个月不予计分。 | 最高30分 | 1.惠州市外户籍:提供《广东省居住证》。2.市内户籍提供如下条件之一即可(其它不予认定):(1)营业执照。(2)在博罗县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证明。(3)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4)租赁合约(县住建部门出具的租赁证明或申请人名字缴纳的水、电费发票)。 |
住房保障 | 在博罗县内有产权房,且在产权房所属镇学区内的学校申请。 | 5分 | 1.学区内商品房:提供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2.学区内自建房:提供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 |
投资纳税 | 近5年,缴纳个人所得税额每千元计3分;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业主,其企业或工商户缴纳各税累计每3万元计3分。期间有偷逃欠税行为的,本项目计0分。 | 最高15分 | 提供纳税编码、“广东省税务局”官方网站上下载并打印的近五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博罗县)。 |
加分奖励 | (1)适龄儿童少年或者其父亲(母亲)具有博罗县内户籍。 | 20分 | 提供户口簿。 |
(2)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登记在县外农村地区。 | 10分 | 提供户口簿。 | |
(3)近5年,在参加博罗县义工、青年志愿者服务期间,获得团县委以上部门表彰的,或在博罗县务工期间获得镇(街道)级以上政府部门表彰的按5分/人/次计分(同一加分项目有多次奖励的只选其一)。 | 最高5分 | 提供获奖证书或表彰单位证明。 | |
(4)在博罗县有见义勇为行为并受到县级以上相关部门表彰的,按5分/人/次计分。 | 最高5分 |
备注:
1.本分值表相关材料的计算日期以2022年5月31日为截止时间;
2.“近5年”是指2017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
3.“产权房”是指产权属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
4.积分可任选父或母一方计算积分,不重复计分;
5.所有证件、证明都必须提供原件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