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对象
1、七年级:符合博罗县申请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申请公办学校学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博罗县户籍儿童、少年;
(2)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非博罗县户籍儿童、少年,其监护人持有博罗县有效居住证,购买博罗县基本养老保险满3个月以上。
➤ 说明:
1.“基本养老保险”计算日期至2022年5月31日止,从2022年5月31日向前推3个月。
2.惠州市内其它县区户籍儿童、少年申请入读我县学校,可用户籍证明代替居住证。
招生批次
1、第一批: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房产”指本人或其监护人的房产,下同);
2、第二批:具有学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3、第三批:具有学区内房产且户籍在本镇街的适龄儿童、少年;
4、第四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含博罗县内非本镇街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申请办法
1、申请公办学校学位,所申请入读学校必须是招生地段内(即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学区)的学校。
2、申请方式:监护人到申请学校提交相关佐证资料。
录取办法。
1、采取按批次录取办法,如当前批符合申请资格的人数少于招生指标数,则全部录取;如当前批符合申请资格的人数超过招生指标数,则不再进行下一批次录取。
2、符合前三批申请资格但未录取者,将统筹调配公办学校就读;符合第四批申请资格但未录取者,自行选择民办学校申请学位。
入学报名时间
报名方法
申请入读公办学校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通过“惠上学”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因延缓入学、休学及享受教育优待政策等其它特殊情况不能网上办理的,应于7月9-10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申请学校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