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在县城居住的适龄儿童。
招生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原则,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坚持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采取“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方式,优先满足本县县城镇中心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阳光招生”,接受群众监督。
教育百科2022-07-09 07:02:07佚名
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在县城居住的适龄儿童。
招生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原则,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坚持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采取“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方式,优先满足本县县城镇中心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阳光招生”,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