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学生奖学金
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校长奖学金旨在奖励入学成绩优异且在接下来三个学年继续保持良好学业成绩的学生。本方法适用于2020年被我校录取并按时办理入学手续的来自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地区的本科学生。
校长奖学金等级和额度:
一等奖学金,每年10万元人民币,四年共计40万元人民币。
二等奖学金,每年7.5万元人民币,四年共计30万元人民币。
三等奖学金,每年5万元人民币,四年共计20万元人民币。
校长奖学金评选程序和资格:
校长奖学金无需申请,奖学金委员会将根据入学成绩以及每学年的学业表现决定是否授予校长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
港澳台联招成绩不低于600,或台湾学测成绩数学达到顶标、自然和英语均达到前标,且通过面试。
二等奖学金
港澳台联招成绩不低于590,或台湾学测成绩自然或英语达到顶标,数学达到前标,且通过面试。
三等奖学金
港澳台联招成绩不低于580,或台湾学测成绩数学、自然和英语均达到前标,且通过面试。
校长奖学金续得资格:
校长奖学金原则上为期四年,但学生入学后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在其后学年继续获得校长奖学金:
1、学生需遵守法律法规和学生行为规范,并且未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2、学生需具有良好的学业表现(Good Academic Standing),具体要求包括:在参评学年须按照要求完成相应学年课程的学习,不及格课程不超过一门,参评学年GPA(Grade Point Average,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内排名满足下列条件:位列前20%(一等奖学金续得门槛)、前35%(二等奖学金续得门槛)、前50%(三等奖学金续得门槛)。满足上述要求者即可继续获得相应等级的奖学金。学生当年学业表现不能满足上述要求,将降低奖学金等级或取消奖学金;
3、若学生连续两年未续得校长奖学金,则取消将来校长奖学金的评选资格。
校长奖学金由学校奖学金委员会评定,奖学金委员会有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并决定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