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下半年教师资格证笔试考试防疫要求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需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节选见附件4)要求。
1、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和要求,于考前14天提前注册健康码,10月16日起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监测表见附件5,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每天在健康码中如实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如实填写监测表,考试当天提交至考点工作人员。
2、身体出现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经相关部门研判,具备条件方可参加考试。
3、考生到达考点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度方可进入。
4、考试期间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5、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经评估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