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对象
1. 一年级报名对象:2016年8月31日及此前出生(年满六周岁),未入读过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
2. 七年级报名对象:大旺户籍以及父母在我区工作且符合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1. 大旺户籍(户籍生)
7月14日前取得大旺户籍
2. 符合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政策性借读生)
(1)报名条件:肇庆高新区创新创业第一至第六层次的人才(详见《肇庆高新区创新创业人才分类标准2019》);其他教育优待政策所规定的人员子女。
3. 符合积分条件的非大旺户籍儿童(积分生)
(1)招生原则:在大旺户籍儿童、符合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两类录取名单公布后,根据公办学校学位剩余情况安排。
(2)报名条件:父母一方在我区工作、居住半年以上、且有固定住所,父母一方在我区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