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1.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认定机构将依据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
届时,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认定的机构(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及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受理认定机构为茂名市教育局)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1份。
其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申请人须凭身份证和毕业证书领取证书和《申请表》。
2.若申请人不能亲自到场领取证书和《申请表》的,还须附上委托书,由代理人代为领取;若需邮寄送达证书和《申请表》的,需提前填写好《教师资格证书邮寄登记表》,待现场审核时提交,邮费到付,本人签收,并将签名后的快递单回寄到认定机构。由于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申请人须凭毕业证书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因此一般不采用邮寄送达方式。
3.领取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到茂名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
领取地点:茂名市官山五路6号大院茂名市教育局副楼一楼。
咨询电话:0668-2278744。
4.领取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化州市人民政府公众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窗口进行公布(化州市人民政府公众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市政府组成部门”——“化州市教育局”,http://www.huazhou.gov.cn/mmhzjyj/gkmlpt/ind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