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政府机关幼儿园城南分园招生条件:
在我市居住生活的适龄儿童少年。幼儿园小班适龄儿童要年满三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托班适龄儿童要年满两周岁(即2020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
招生原则
(一) 坚持依法治教。坚持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招生工作。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三)坚持统筹协调。学校(幼儿园)招生工作在市教育局统筹协调下,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统一工作步骤、程序和招生方式要求,规范实施。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实施招生工作,招生计划和录取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