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清新区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对象
1.清新区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第三幼儿园、第四幼儿园旧园、机关幼儿园招生对象为年满3周岁--5周岁以下(2017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
2.清新区第四幼儿园新园招生对象为年满3周岁且少于6周岁2个月(2016年6月1日—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
拓展:招生条件
适龄儿童在中心城区合法居住,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清远市清新区中心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2.清远市清新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在清远市清新区中心城区购房满2年,并实际入住;
3.非清远市清新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在清新区中心城区连续居住满5年,同时在清新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含5年)以上,有稳定职业,能提供相关真实、有效证明材料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4.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