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报考点设置和报考点规定
(一)报考点设置
清远市共设立1个报考点,具体如下:
代码:4442
报考点名称:清远市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763)3363283、(0763)3363683
(二)报考点规定
拟在清远市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不含推免生)须遵守以下规定。
1.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之一将优先审核:
①清远市户籍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户口所在地是清远市的往届本科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考生;
③在清远工作的非清远市户籍往届本科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清远市正式有效居住证或清远市三个月社保参保证明);
④报考广东省境内招生单位的非清远户籍非清远市高校就读且在清远实习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实习单位证明)。 其他不符合上述优先条件的考生将在考位允许的情况下再安排审核。
2.不接受报考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的考生报名;
3.不接受需考设计绘图(3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专业的考生报名;
4.不接受单独考试的考生报名;
5.在不违背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参加全国统考、法律硕士联考、管理类联考的考生均可在清远市报考点进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