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韶关新丰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计分办法

教育百科2022-07-14 11:49:29佚名

2022韶关新丰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计分办法

  根据《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1〕45号)和《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农业转移人口子女入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韶府办发函〔2021〕93 号等文件要求,“保障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居住证持证人子女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接受义务教育”条件的,参照居住条件,计50分

  注:此类对象必须同时符合政策中的社保、工作、居住、计生等条件,居住证持证人提供的新丰县社保机构出具的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凭据(缴费以当年6月算起,往前推算五年,中间不能断,补缴无效),服务单位须在县直属小学招生地段范围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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