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流程: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缴费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0日-13日。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准确填写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和面试考区等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名。
内地考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全日制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为报考考区。港澳台居民可选择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地为报考考区。
在深圳考区报考日语、俄语的考生须选择“深圳考区”为报考考区,在湛江考区报考日语、俄语的考生须选择“湛江考区”为报考考区,其他考区报考日语、俄语的考生集中在广州市南沙区考试,考生报名时须选“广州(南沙)考区” 为报考考区。
广州市报考幼儿园教师、中职专业课教师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须选择“广州幼儿园、中职专业课考区”为报考考区,其他考生(含中职文化课考生)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和就读学校所在区为报考考区。
(二)现场审核
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在报考考区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各考区的现场审核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和受理范围见附件1。请考生及时查阅报考考区发布的考试信息。现场审核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在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
(3)毕业证书。
2.在居住地报考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
(3)毕业证书;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学生证(需有有效注册信息)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具体样例见附件2;
4.港澳台地区的考生:
(1)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学位)证书。
选择“广州(南沙)考区” 报考日语、俄语的考生应在户籍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进行现场审核,港澳台人 员在报考地审核。
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经现场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特别提示:2020年下半年广州、深圳考区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现场审核改为网上审核。广州考区依托广州政务“穗好办”APP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采用审核材料“零现场”方式,申请人不用到现场进行材料审核,申请人完成网报后,在手机端下载并安装“穗好办”APP,进行身份认证登录后,在“教师资格”相关业务栏目,按提示步骤完成上传相关材料的操作;深圳考区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教育局网上服务窗口”(http://www.gdzwfw.gov.cn/portal/branch-hall?orgCode=007542814)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资格审核”栏目提交本人“面试审核材料”。具体详情请关注广州、深圳考区发布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三)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12月16日前。
考生通过现场审核后,须于12月16日前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现场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补缴。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的规定,面试费按每考生280元/人·次的标准收取 。面试费一旦缴纳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
面试报名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