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条件
1、学历条件:
中师: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
大专: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本科:高级、中专、中师、技工、职中教师资格
2、普通话水平:
在职在编教师:三甲及以上
社会人员:二级乙等
3、教育学、心理学:非师范类毕业生提交
二、受理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3双面打印一式2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3、《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8、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1张(与在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9、学历鉴定证明材料(社会人员提交)
三、受理机构:(属地管理,即户口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挂靠的当地人才交流中心)
1、湛江市教育局(高级中学、中专、中师、技工、职中等教师资格)
2、霞山区教育局(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四、认定费用:240元(非师范类毕业生缴交),师范类毕业生不用缴费
五、网上报名时间:以省通知为准
六、确认报名时间:以市通知为准
七、确认时提醒申报者:网上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具体申报单位须为湛江市教育局,否则申报无效。
七、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非师范类毕业生由各受理机构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八、省教育厅审批
九、发证机构
1、湛江市教育局(核发高级中学、中专、中师、技工、职中等教师资格证书)
2、霞山区教育局(核发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十、上述表格均可登陆广东省教育网站第5点有关表格或湛江市基础教育信息网下载
下载地址:http://ww.gdhed.edu.cn/jiandianzhuanti/teacher.htm。或http://www.zhjedu.cn
附:相关机构及联系电话
1、普通话水平测试: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赤坎寸金二横路10号),3320144。
2、教育学、心理学补修:湛江师范学院继续教育管理处(赤坎寸金路29号),3182725。
3、学历鉴证:湛江市招生考试服务中心(赤坎劳动路2号),3365768。
4、受理机构:湛江市教育局人事科,3336260。霞山区教育局人事股,230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