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湛江城区小学入学招生对象
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即年满6周岁),符合下列报读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一)廉江市城区户籍,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持有的廉江市城区房产证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以下简称“A类”)。
(二)廉江市城区户籍,但法定监护人所持有廉江市城区房产证地址与户籍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以城区房产证地址所在校区为准)(以下简称“B类”)。
(三)符合省、市有关优惠政策人员(高层次人才、重点项目技能人才、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警察、因公殉职基层干部等群体)的子女;父或母在城区党政机关(含政府雇员)或事业单位工作(凭人事调动、任职等手续,以居住地所在校区为准)(以下简称“C类”)。
(四)廉江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或法定监护人为廉江市城区户籍、并在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非廉江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以下简称“D类”)。
(五)法定监护人有廉江市城区房产(含公租房),且已经领取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公租房的租房协议)的非廉江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以下简称“E类”)。
(六)法定监护人房屋在廉城,但只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证件或只有发证机关开具的不动产权登记证明而没有办理不动产证的非廉江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须提供居住三个月以上的水电费缴费凭证)(以下简称“F类”)。
(七)城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人员子女(以下简称“G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