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录程序
剩余学位学校按照补录对象第一类、第二类生源类别顺序,逐类录取,直至满额。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剩余学位人数的学校,直接录取入学;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人数的学校,采取电脑派位的方法确定录取名单。前一志愿未能录取,进入下一志愿录取,补录未取得学位的儿童,回户籍所在地小学就读。
二、剩余学位补录对象
1、第一类生源
(1)法定监护人城区住所的本人名下水或电报装缴费满90天,或市住建局办理的本人名下“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满90天的适龄儿童。(截至适龄儿童入读当年7月31日倒推连续计算满90天)
(2)法定监护人上輩100%产权合法房产(用途为住宅)地址在学校服务片区,法定监护人与上辈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适龄儿童。
2、第二类生源
(1)法定监护人城区住所的本人名下水或电报装缴费不满90天,或住建局办理的本人名下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不满90天的适龄儿童。(截至适龄儿童入读当年7月31日倒推连续计算不满90天)
(2)法定监护人持有城区住所的本人名下在雷州市广播电视台电视报装证明的适龄儿童。
三、补录报名时间
8月28日至29日,上午8:30至11: 30,下午3:00至6: 00,逾期不予补报。
四、补录报名地点
雷州市实验小学
五、补录报名办法
报名时填写《雷州市2020年城区小学招生剩余学位补录申请表》,每人可填报3个志愿。符合城区入学条件已取得城区小学学位的适龄儿童不得参加剩余学位补录。
六、提交证明材料
1、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页。若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须同时提交结婚证、出生证等佐证监护关系的证明。
2、用水报装缴费清单和报装证明,或用电报装缴费清单和报装证明,或市住建局办理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雷州市广播电视台电视报装证明。
3、法定监护人上輩100%产权合法房产(用途为住宅)地址在学校服务片区,法定监护人与上輩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适龄儿童。需提供监护人上辈(房产权属人)身份证,户口簿,监护人与其上辈关系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