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经开区申请积分入学对象:
湛江进城工作(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经开区接受义务教育,以积分制入学方式分配学位。
根据《》(以下简称为《意见》):
“进城工作(务工)人员”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区居住、经商、就业的非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区户籍人员(“建成区户籍”指户籍在乐华、泉庄或梧阔派出所)。
申请积分入学的对象是指上述人员的随迁子女截止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尚未入学、申请入读建成区小学一年级,或当年小学毕业申请入读建成区初中一年级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
注意事项:
①已入读小学(或初中)的,不属于《意见》规定对象。
②申请入读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适用《意见》。
③符合湛江市义务教育阶段优待政策的随迁子女入学,按照湛江市优待政策执行,不包括《意见》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