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 见》(桂教规范〔2020〕2 号)、《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1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南教〔2021〕6 号) 为规范 2021 年秋季学期南宁市兴宁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小学一 年级、初中一年级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方式
兴宁区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计划招生,对报名人数不超 过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 划的,实行电脑(抽签)随机录取。
二、招生学校
南宁市兴宁区畅春湖学校、南宁市兴宁区东城小学、南宁市兴宁区嘉坪小学、南宁市兴宁区桃李小学、南宁市兴宁区崇高小学、南宁市兴宁区中南小学、南宁市兴宁区振华学校、南宁市兴宁区金源城卓立小学、南宁市兴宁区兴宁中学、南宁市兴宁区崇尚中学、南宁市兴宁区西南华侨中学、南宁市兴宁区育新学校、南宁市兴宁区永华学校、南宁市兴宁区星河学校、南宁市兴宁区山渐青学校。
正式招生开始前,招生学校名单将根据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是 否具备招生条件、办学行为是否规范等实际情况进行动态增减。
三、招生范围
兴宁区教育行政审批部门审批设立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在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经开区范围内招生(除金源城卓立小学、山渐青学校两所学校小学招生有划分服务地段外)范围,严禁跨市域范围招生。
1.南宁市兴宁区金源城卓立小学招生服务地段:(玉蟾路: 3 号金源悦府,6 号金源悦峯;兴桂路:39 号金源橙郡;秀厢大 道:199 号金源中央墅,金源诺丁山,金源一品天下)。
2.南宁市兴宁区山渐青学校(小学部)招生服务地段:(邕 武路:20 号山渐青保利温泉水镇)。
四、报名条件
(一)小学一年级
招生对象须年满 6 周岁(2015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随父 母在南宁市城区内居住,自愿到兴宁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 适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
已完成小学教育且随父母在南宁市城区内居住,自愿到兴宁 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五、报名材料
(一)小学一年级提交材料:户口簿、家庭住址(居住证或租房合同)材料。
(二)初中一年级提交材料:户口簿、家庭住址(居住证或租房合同)、小学 学籍信息材料。
六、报名方式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擅自设定限制性报名条件。报读兴宁区民办中学初中一年级的,可在“南宁市民办初中网上报名系统” 上受理报名。
七、报名地点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学生,其家长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名地点参与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时间安排
1.7 月 3 日-7 月 4 日(星期六、星期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5:00 至 17:30,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2.各民办学校根据学位的空余情况,在秋季学期开学前继续 接受补报名。 如因疫情防控需要调整招生时间的,有关安排将另行通知。
九、报名录取流程
(一)根据报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人数情况,确认不同的录取方式。截止报名时间结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进行资格审核和公示后,可在招生计划内直接录取举办者子女、本校在职教职工子女、配建小区居民子女。对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并及时办理登记确认手续。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采取抽签随机录取 方式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中学,所有报名学生 自动进入电脑随机录取环节。
(二)电脑(抽签)随机录取正式开始后,每个报读民办义 务教育学校的适龄儿童、学生将通过电脑随机录取系统(抽签)随机取得一个录取顺序号。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录取顺序号依次录取。对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过程中,因 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而空出的学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可以按录取顺序号依次递补录取。电脑(抽签)随机录取过程邀请公证 机构、中小学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参与监督。
(三)参加兴宁区民办初中学校随机录取的南宁市城区户籍学生,如已被电脑随机录取但自行放弃就读资格需回公办初中就读的,按“房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原则(同类指本地户 籍生源类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类),由兴宁区教育局根据学 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此类学生不属于地段生。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可回到公办初中学校按既定招生程序参与公办中学的 招生录取。
(四)已被电脑(抽签)随机录取的适龄儿童、学生由录取学校通知其家长办理后续登记确认手续,学生家长应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入学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