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母双方在本市城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已完成小学教育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报名材料: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及结婚证)。
2.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辖区的《居住证》。
3.合法稳定住所材料中的其中一项: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辖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房屋租赁合同(需提供房产拥有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房屋权属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等材料之一)。
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以上材料审核原件,收复印件。用于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的房产地址或其他合法稳定住所地址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具备居住条件。
经开区文体教育局及辖区初中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文体教育局 0771—4950793
南宁市碧翠园学校(初中部)0771—4304901
南宁市江南区明阳中学(初中部)0771—4280393
南宁市江南区明阳第二初级中学(初中部)0771—4219516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初级中学 0771—5495373
南宁市金凯初级中学 0771—3486687
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初级中学 0771—4207543
南宁市江南区那洪中学 0771—4810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