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
1.资助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免除学费(不含住宿费)。其中,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直接免除,对经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2.资助比例
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100%资助。
3.资助标准
对于符合条件的学生免除学费,免学费补助标准,按以下标准核定并拨付给学校:
设区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县(市、区)属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平均1500元,市、县直属艺术类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平均3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