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2022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
补偿金额
高校毕业生每学年申请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偿金额按在校学习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补偿,本专科学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偿年限,按照申请毕业当年所读最后学历的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
申请对象:
2018、2019年高校毕业学生,毕业当年与桂林市各基层单位办理就业手续并实际到岗,并连续在岗3年以上(含3年)的,可以向就业单位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申请,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或学费补偿政策的毕业生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