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按照《义务教育法》及市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必须保证适龄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市区初中(含象山、秀峰、七星、叠彩、雁山区直属初中及市直属公、民办初中)共招生285个班,班额为50人。市直属小学共招生23个班,班额为45人。
二、部分学校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可面向十二县(市、区)及外市招生,各县(市、区)应给予支持。
三、各城区教育局和市直属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认真执行招生计划,自觉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违反招生纪律、不执行或转让招生计划的学校,市教育局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核办初中学籍,并按照相关法规和政策核减违规学校下一年度的招生规模,直至取消招生资格。
四、各校要按有关文件规定做好新生教材的征订工作。
五、未列入本计划的学校,2019年不得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