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变化。
1、第一、二批次均有招生计划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国际课程班,第一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返回第二批次招生计划录取。
2、新增民办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国际课程班增招规则。参照民办普通高中增招规则,民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国际课程班按照公布的计划招生,完成后如需调整,增加人数不超过公布计划数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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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起,将对照顾政策进行调整:台籍青年、归侨青年、华侨子女、归侨子女、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的子女照顾加分分值由10分调整至5分,取消少数民族考生照顾加分。
申请政策性照顾加分的考生于5月16日至27日期间,携相关材料到指定部门审核材料。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市招考院将于6月13日至17日在南京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示。具体申报所需的材料和审核部门已在网上公布,各初中校将按相关规定详细布置此项工作,并发放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