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一:目标原则。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教学的基本方针政策。推动广大教师践行职业行为准则。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严格遵守教学纪律与教学规范。
标准二:机构设置。依托课程(群)、学科专业、教学团队、科研团队、实验团队等设立基层教学组织。鼓励构建多层级、多学科领域的新型基层教学组织体系。
标准三:人员组成。基层教学组织应覆盖全体教师和全部教学环节,实行负责人制,且根据其性质和覆盖范围,合理确定规模。
标准四:教学能力。推动实施传帮带,制定教学能力建设规划;建立常态化的教师教学研修与教师教学能力建设制度;推广成熟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实施方案、教学方法、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等。
标准五:教学实施。依托课程(群)建设层面的基层教学组织侧重课程建设、教学档案和考核评价;依托专业建设层面的基层教学组织侧重培养模式、专业发展和合作育人。
标准六:改革创新。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各级各类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积极开发新课程,新教材、新教案,打造精品教学资源库、优秀教学案例库、试题库等,注重将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
标准七:质量文化。严把教学能力关和质量关,建立新教师首开课试讲制度和新课程试讲制度,实施多元化教学评价。
标准八:保障机制。制定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实施细则,明确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工作职责、权利与待遇;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以及活动场所、教学设施、信息化条件等。
标准九:考核激励。建立完整的基层教学组织工作考核和激励制度,将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工作量、教师参与基层教学组织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和教学研修考核。
标准十:特色发展。创新基层教学组织形式、工作方式、工作内容,打造品牌活动项目,形成特色。培育国家级、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