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证书到达南京市后,南京市财政局在官方网站(hppt://www.njcz.gov.cn/)上及时公布考试合格人员领取证书的时间和地点。
南京考区考生在领取初级资格证书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或以上学历证书或者学历证明(取得证书时间截至2021年7月);
3、南京市本地:在职在岗人员工作属地证明;在校学生学籍证明;其他人员户籍证或居住证。
注意:
1.各区财政局只发放证书,不再发放《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2.在发放证书时,应加强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不予发放初级资格证书,取消考试成绩,并记入会计人员信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