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南京建邺实行均衡分班

教育百科2022-07-22 11:57:00未知

2021南京建邺实行均衡分班

  2021南京建邺区继续实行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分班,促进教育公平。

  学校在新生入学后,各校阳光分班,严格做到均衡师资、均衡生源、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

  各校制定均衡分班方案,上报区教育局审核、市教育局备案。分班过程主动接受行风监督员、责任督学、纪检部门、家长代表等监督,确保程序规范、操作透明;分班方案、分班结果等按规定时间公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拓展内容:

  招生入学基本原则

  1.落实法定责任。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接纳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特殊儿童随班就读,保障符合政策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小学。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信教”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行为,确保义务教育入学“一个不少”,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违反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严格规范管理。坚决落实免试就近入学要求,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各校要及时将学生信息录入到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强化新生学籍注册审核,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各校不得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现象;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不得使用境外教材。

  3.合理统筹安排。区教育局按照《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苏政办发〔2015〕45号),核定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布局及当年适龄儿童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兼顾施教区划分的延续性,合理确定公办小学的施教区和招生规模,学校招生规模和施教区生源数量基本相当。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民办学校属地化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所有学校不得超出规定增设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适龄儿童报名。

  4.推进均衡发展。区教育局围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通过改善办学条件、均衡配置资源、加强师资流动、集团化办学、校际结对托管等途径,促进辖区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所有小学严格落实均衡编班、均衡安排师资规定。各校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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