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0年面向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402名,包含A类:学术型研究生和B类:专业学位研究生两类。A类:学术型研究生是培养高层次学术研究人才。2020年我校拟招收学术型研究生120名。其中,研究院12名,文化产业学院20名,人文学院8名,音乐学院18名,流行音乐学院6名,舞蹈学院7名,影视学院7名,传媒学院10名,美术学院15名,设计学院15名,工业设计学院2名。B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是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2020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艺术硕士(毕业时可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282名。其中,音乐学院40名,流行音乐学院10名,舞蹈学院9名,影视学院9名,传媒学院54名,美术学院58名,设计学院70名,工业设计学院20名,人文学院12名。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100名,仅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其中,音乐学院14名,流行音乐学院3名,舞蹈学院2名,影视学院2名,传媒学院19名,美术学院24名,设计学院27名,工业设计学院6名,人文学院3名。
以上拟招生人数(含拟招收推免生人数55名)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批文为准,各专业招生人数(招收统考生人数、接收推免生人数)视实际招生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第一章 报名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
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凡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二、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报考2020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2019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阅读网上公告,选择“3232南京工程学院”报考点进行报名,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注意事项:
报考B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学位研究生在网报时,报考“声乐表演、流行音乐表演(演奏)、乐器修造技术”等研究方向的,必须在“备注”栏内填清具体小方向(如民族、电吉他、钢琴调律等)。信息漏填或填错者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2019年11月7日—2019年11月10日(具体日期以省级招办公布的时间为准)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3232南京工程学院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异地报名无效!
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请考生报名前关注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处网站、南京工程学院研究生处网站的通知。
三、报名材料
现场报名时,须提交: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供学生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网上报名编号;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网上报名编号;
(3)同等学力报考者(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本科结业生),应提供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证书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证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网上报名编号。
四、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考试的资格,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考生如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取得报考、录取资格,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均取消其资格。
第二章 考试
考试分为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在2019年12月份进行,复试在2020年4月份进行。
报考全日制A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详见《2020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报考全日制B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详见《2020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详见《2020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初试
1、准考证打印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由考生自行打印,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纸质《准考证》。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并仔细阅读,尤其是“招生单位说明”部分。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初试时间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初试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
3、初试科目
《2020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020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和《2020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第①~④门课(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为初试科目。
12月21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1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3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初试考试科目(业务课二)
考试地点及其他相关注意事项请考生考试前关注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处网站的通知。
二、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行确定,并及时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0年4月底前完成。
2、复试提交材料
(1)、复试审核时,同等学力报考者、成人应届本科生均须提交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材料:①报考理论性方向的须提交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一篇;②报考音乐类演唱、演奏等各研究方向的须提交参加省级以上专业比赛获奖证书或举办个人专场音乐会的有关证明;③报考舞蹈编导、舞蹈表演、影视表演、播音主持、广播电视各技能性研究方向的须提交参加省级以上专业比赛获奖证书;④报考美术类各技能性研究方向的须提交在省级以上发表的作品或省级以上参展作品原件及有关证明;⑤报考设计类各技能性研究方向的须提交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设计作品或被企业采用的有注册商标的产品设计、包装设计、环境设计等设计原件及有关证明。
上述报考材料均验原件,交复印件。凡报考材料不全者,不予报考。
(2)、所有考生均须参加面试。若有以下材料,考生面试时须带上: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参展作品(照片、图片、设计稿等)、音频视频作品、其他能证明自己科研能力和专业水平的艺术创作材料或证明等。
3、复试科目
《2020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020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和《2020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第⑤门课(复试专业课,即业务课三)、面试、外语听力或对话测试为复试科目。
4、加试
同等学力报考者、成人应届本科生和非艺术学校(或系科)毕业生均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届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也须加试。加试科目为:①艺术美学;②文学。参考书目为:《美学原理》(新排本),杨辛、甘霖编,北京大学出版社;《美学概论》,王朝闻主编,人民出版社;《中外文学教程》,季伏昆主编,辽宁美术出版社。加试科目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满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
第三章 其他
一、学制与学习方式
我校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三年,三学年均脱产学习。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四年,第一、二学年为脱产学习,第三学年为半脱产学习,第四学年完成剩余课程和毕业考核。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学费与奖学金
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需收取学费,收费标准按当年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术型:8000元/生·学年,专业学位:13500元/生·学年。
我校设立助学金、奖学金。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6000元/生·学年。
我校不设立助学金、奖学金。
三、录取基本原则
我校将在初试、复试成绩的基础上,全面考察考生德智体综合素质,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新生入学后由我校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学籍。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 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13
联系电话:025-83498696、025-83498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