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对象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正式入园前需经区儿保所入园体检合格)、能适应幼儿园集体生活的本区常住人口适龄幼儿。
注意:
幼儿园中大班插班转园的幼儿以及不能接受普通学前教育的残疾幼儿不作为此次统一报名的对象。
(如有插班转园需求的幼儿监护人自行联系幼儿园)
报名材料
➤六合户籍适龄幼儿:
☞户口本;
☞出生证明;
☞房产证(拆迁户提供拆迁安置证明)。
➤非六合户籍适龄幼儿:
☞户口本;
☞出生证明;
☞在六合区的有效居住和工作证明(幼儿监护人一方在我区满1年的居住证或房产证;监护人一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凭证或经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