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日,南京江宁区教育局公布:
学位供给方案如下:
江宁户籍幼儿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有学位保障。
援鄂医务人员子女均有公办学位保障。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均有普惠性(公办及民办惠民园)学位保障。
入园年龄:
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
网络登记按照网络操作流程提示提供材料,并拍照上传,一般需提前准备好家庭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监护人身份证等,外来务工随迁子女还需提供监护人在江宁居住满一年(截止2020年5月31日,下同)的居住证、稳定的工作证明(监护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及纳税证明)等。经济困难家庭幼儿以及援鄂医护人员子女另需提供相应证明。
现场审核所需材料按照幼儿园招生公告或另行通知的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