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东方剑桥幼儿园裕花园校区2021年秋季幼儿园小班幼儿报名和登记公告

教育百科2022-07-28 03:32:13未知

昆山东方剑桥幼儿园裕花园校区2021年秋季幼儿园小班幼儿报名和登记公告

  一、报名对象:

   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二、服务区划分:

  裕花园小区

  三、报名条件:

   1.具有昆山户籍,年满3周岁的适龄儿童。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花桥裕花园小区拥有合法房产(房产证)。

  四、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

   具有昆山户籍,裕花园小区房产证的适龄幼儿,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6月7日~6月11日登录“昆山市幼儿园、中小学招生入学填报系统”(网址:https://rx.ksedu.cn)进入报名系统进行填报 ,也可通过昆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ks.gov.cn)的“招生入学”进入本系统填报,还可通过“智慧昆山”APP进行填报。非昆山户籍适龄幼儿,原则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取得裕花园小区房产证的,且在昆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的可填报)。

  2.现场材料审核:

   具有昆山户籍、裕花园小区房产证的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报名表》,确认好相关报名信息后,持以下材料到幼儿园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

  (1)报名表

  (2)身份证

  (3)结婚证

  (4)户口本

  (5)房产证

  (6)婴儿出生证

  (7)有效预防接种证

  审核时间:2021年6月12日(上午8:00—11:00,下午12:30—15:00)

   非昆山户籍的适龄幼儿的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报名表》,确认好相关报名信息后,持以下材料到幼儿园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

  (1)报名表

  (2)身份证

  (3)结婚证

  (4)户口本

  (5)房产证

  (6)婴儿出生证

  (7)有效预防接种证

  (8)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

  审核时间:2021年6月12日(上午8:00—11:00,下午12:30—15:00)

  3.招生录取:

   实行服务区制的幼儿园优先录取本服务区内昆山户籍适龄幼儿入园,在解决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就读的前提下,向社会公布多余的空额学位数,综合考虑房产、社保等因素,根据空额学位有序录取服务区内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并于6月18日前公示录取名单。(注:非户籍适龄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取得时间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11日;社保: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11日,往前推12个月为一年,且目前处于在缴状态。)

  4.特殊情况报名方法:

  (1)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本意见中合法固定住所特指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的居住用房。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除外。下同)的本市户籍人员子女入园报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6月12日持户籍证明、身份证、劳动合同、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和无房证明(监护人和就读学生)等材料到花桥经济开发区便民服务中心(绿地大道721号)现场审核,由教育局会同各区镇根据工作单位和实际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安排。

  (2)因各种原因,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本、房产证、婴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明,于6月12日(上午8:00—11:00,下午12:30—15:00)到相应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和材料审核认定。

  五、服务区认定细则:

   幼儿园服务区认定,原则上以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准,具体细则如下:

  1.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可以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与他人(非夫妻关系)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不能作为依据。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也可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如:该合法固定住所在2019年1月1日之后取得房屋产权,需在对应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予以统筹安排。

  2.幼儿本人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一致的,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准。

  3.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的,以合法固定住所为准。

  4.本市户籍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不与幼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在一起的,由教育局根据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等情况予以统筹安排。

  六、关于户籍生认定:

  1.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到2018年8月31日出生,含8月31日,下同)的适龄幼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2019年1月1日前落户本市,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2019年1月1日之后落户我市的,其子女要作为户籍生入读我市服务区制幼儿园的,必须同时将该适龄幼儿的户籍迁入我市。

  七、关于“五年一学位”认定:

   2017~2018年登记使用过学位的房产,如在2019年3月1日之前完成房屋产权变更的可跨学段使用,2019年3月1日之后完成房屋产权变更的,每五年认定一个幼儿园及义务教育段学位(同一家庭多名子女除外)。

   2019年秋季入学起,同一合法固定住所每五年认定一个幼儿园及义务教育段学位(同一家庭多名子女除外)。

  八、注意事项:

  1.新冠疫情防控期间,现场审核时,每位新生只能由一名家长进入幼儿园进行材料审核,并且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出示14天行动轨迹、苏康码、完成疫苗接种的方可入园,幼儿无需来园。

  2.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当天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各需要提供2份,用A4纸复印按照顺序装订交学校存档备案,学校将对房产证、社保到相关部门验证,以查实为准。房产编号、户籍信息务必复印清晰完整,当天园内不提供复印。(房产编号要完整清晰,房产证首页与第二页均需复印,户籍复印主页、父母页、幼儿页)。

  3.请家长注意网报时监护人信息填写完整,监护人一、二都要填写(父亲、母亲)。家庭住址请按房产证地址填写,具体到几幢几号。房产证号或不动产权证号填写准确,老的房产证所有权号是9位编号的,新的不动产权证号是11位编号的。房屋所有人和产权证号务必人本一致。房产证登记时间请填写编制日期。

   东方剑桥裕花园幼儿园地址:安博路99号(裕花园小区)。

   电话:0512——36629001。

   东方剑桥中城幼儿园地址:花桥曹浦路198号(中城小区)

   电话:0512--50337649

   东方剑桥香城湾幼儿园地址:常发路55号(香城湾小区)

   电话:0512--36629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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