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在我市登记个人信息并办理居住证的新市民申请积分入学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在我市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
(2)在我市无产权居住房。
满足以上条件的新市民,可为其子女申请入读我市对积分入学申请开放的公办幼儿园小班、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
必备材料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原件、户籍信息材料(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显示户籍信息和家庭关系的,也予认可)
申请时间
2021年3月1日-2021年5月30日
各镇(区)积分管理受理窗口咨询电话
杨舍镇:56906311
塘桥镇:58437109
南丰镇:58901812
锦丰镇:58951367
金港镇:58331249
大新镇:58713136
乐余镇:58966112
凤凰镇:58450039
园 区:58640650
市新市民事务中心积分管理咨询电话:80175113、80175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