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常州市东方小学秋学期新生入学通告
一、招生对象
学区范围内,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钟楼区户籍儿童。
二、招生计划
2个班
三、招生方式
免试入学
四、招生范围
东方村委:高家村、恽家村、周家塘、袁家塘、许家村、朱家村、顾家塘、张家村;工人新村1-103幢;高宏建工处住宅5号;天安河滨花园;江南公寓5-6号;江南豪华花园;水岸人家;江南佳园1-5幢;兰陵家园1-4幢;迎宾秀园。
五、招生办法
6月6日-6月26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通过招生入学系统,进行入学信息采集。方法为打开“我的常州”手机APP,进入“教育服务”版块,点击“入学信息采集”栏目,输入学生姓名、身份证号、户籍信息、家长信息、家庭房产等入学必须信息,完成入学信息采集登记。
登记结束后,请耐心等待我校通知,按要求到校进行现场审核。
7月1日-7月3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收到现场审核通知的家长,由一名监护人携带适龄儿童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本校现场办理入学报名材料审核。
有关材料包括:
(1)适龄儿童和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提供首页、父母及孩子信息页,儿童和一名监护人须在同一户口簿);
(2)适龄儿童父母合法固定住所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住宅房屋不动产权证(住宅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租赁公有房屋证件或合同;如使用祖辈的房产,需提供祖辈与适龄儿童关系证明、适龄儿童父母及儿童名下的不动产证明;
(3)适龄儿童其他相关材料。
六、温馨提示
1.对符合我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的学区适龄儿童,我校将进行报名登记材料审核,请家长根据招生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登记和材料审核。
2.7月13日,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学区儿童,到我校办理报名材料审核。
3.7月30日前,我校公布符合条件的新生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4.适龄儿童确应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提供延缓入学书面申请、我市三级甲等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经我校审核后报区教育局确认。
5.若监护人提供的证件、文书资料经查验、核实为虚假、伪造证件、文书资料,我校将把相关造假信息提供给当地派出所,并报告区教育局。适龄儿童待入学工作结束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6. 学生全家户籍和合法固定住所一致,在2022年6月30日前迁移至我校施教区范围内的转学学生,可于7月1日-7月3日到我校进行登记。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持有效证明材料(父母产权证明、全家户籍材料等),向我校提出转学申请。学校审核相关材料,递交区教育局批准方可转学。符合转入条件的学生人数如果超过学校标准班额,由区教育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