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报
第一阶段:7月28日至8月2日,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包括:文科类或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计划、其他院校等;体育类或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文科类或理科类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志愿。其中,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第1小批志愿的填报时间为7月28日至30日。
第二阶段:8月27日至28日,填报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达到第二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的考生均可填报,包括: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及计划数。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强基计划和综合评价录取
符合报考条件并在高考前申请参加强基计划招生的考生,以及综合评价录取经高校审核通过公示的考生,在考后至成绩公布前的这段时间,按相关高校的要求,自行参加由高校组织的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对考生的考核。综合评价录取A类高校志愿填报时间和方式由高校确定;B类高校的入选考生须于填报高考志愿的规定时间,凭动态口令卡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http://m.cz.bendibao.com/edu/www.jseea.cn或gkzy.jseea.cn),在专设的“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专栏中填报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志愿,其专业志愿须在公示的拟录取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志愿。
军事、公安、司法院校
有意向报考这些院校的考生,须参加政审、心理检测、面试和体检,考生根据自身的身体素质、报考意向,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m.cz.bendibao.com/edu/www.jseea.cn)下载相关表格,查询具体的时间和地点,届时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成绩单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自行参加不同类别院校相对应的政审、心检或者面试、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