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局直属各学校、市区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16号)等文件精神,确保2030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规定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体质健康管理意识和能力
各地各校要加强对学生体质健康重要性的宣传,中小学校要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大课间、课外体育锻炼、体育竞赛、班团队活动、家校协同联动、班会、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家长和中小学生科学认识体质健康的影响因素,了解运动在增强体质、促进健康、预防肥胖与近视、锤炼意志、健全人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学生体育与健康素养,增强体质健康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二、开齐开足课程,提高体育教学质量
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刚性要求,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有条件的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各地各校要聚焦“教会、勤练、常赛”,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学校体育教学模式,专项运动技能可根据各地各校师资力量、学生需求等实际情况,有选择地在教学中开展,让每位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各级体育教研部门要定期集中备课和集体研学,适时对体育课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要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组建体育项目社团,利用课余和节假日时间开展足球、篮球、排球等项目的训练。学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参与的运动会或亲子会,传统学校或特色学校必须组织一次单项传统或特色项目的体育竞赛。
三、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保证体育活动时间
合理安排学生校内、校外体育活动时间,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全面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中小学校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以易操作难度低见效快的项目为主,比如跳绳、引体向上、踢毽子等,要因人而异,不同体质的孩子参加不同的项目,确保活动安全、有序、科学。通过家长会、或者微信群等形式及时和家长沟通交流,根据孩子的不同体质布置体育家庭作业,也可以和家庭体育锻炼项目相结合。要遵循“简单易行,负荷适当”的原则,要定锻炼内容、强度、时长,有检查,有记录,定期和家长反馈作业的完成质量和效果,确保不走形式,不走过场,逐步成为提高学生体质的有效途径。加强学校体育“一校一品”建设,鼓励学校通过传统项目和特色项目发展,让更多学生参加各项体育活动。要严格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要求,完善中小学生视力、睡眠状况监测机制。每节课间应督促学生走出教室到操场进行适量活动和放松,每天上下午各进行一次眼睛保健操,减少用眼频率,降低近视发病率。
四、做好体质健康监测,制定体质健康提升计划
各地各校应认真学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系列文件,对体质健康管理内容定期进行全面监测。各学校要进行面向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规范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分工,做好测试数据采集和上报工作,测试数据一定真实、完整、有效,结果要进行反馈公示。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各地各校要充分运用好体质健康监测数据,建立主动干预机制,认真分析影响学生体质健康的主要原因和薄弱环节,制定提高学生体质健康计划,利用体育课和大课间等广泛开展各种体育教学和活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市教育局每年统一组织队伍对市级检测点学校进行抽样监测,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评估后发布《体质健康蓝皮书》,反馈各地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建立完善以体质健康水平为重点的“监测—评估—反馈—干预—保障”闭环体系。
五、完善评价考核体系,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各地要高度重视体质健康管理工作,要把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纳入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评价考核体系,建立日常参与、体育锻炼和竞赛、健康知识、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主要从4个方面进行评价,一是学生的身体素质、身体形态机能评价;二是孩子的运动能力、技术技能实践应用能力评价;三是居家锻炼和体育家庭作业评价,主要看孩子的锻炼习惯,以及个人生活方式,体育家庭作业完成的质量等;四是教师对孩子的动态评价,主要看平时上体育课、体育活动、竞赛等活动孩子的参与态度等方面。积极探索将体育竞赛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对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参加体育竞赛的,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进行评价。各地各校要继续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报告书制度,建立家校互动的学生体质健康干预机制,学校及时将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和健康体检结果反馈家长,为每个学生个体提供营养与运动干预建议,凝聚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六、健全责任机制,强化督导检查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本区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定期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汇报,督促指导学校细化体质健康管理规定,积极推广中小学校选聘“健康副校长”。中小学校要将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各地要将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作为督导评估内容,将学生体质管理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开展动态监测和经常性体育专项督导评估。根据学校课表安排,市教育局将组织相关人员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定期到学校检查,检查结果和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挂钩。督导评估结果要作为考核政府和中小学校相关负责人的重要依据。各地各校要畅通家长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或网络平台,及时改进相关工作,切实保障学生体质健康科学管理。
徐州市教育局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