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五类人员加分,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扬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考生达到生源地普通高中录取招生线后加分投档;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的考生加10分并计入中考总分。
补充内容:省教育厅明确要求,各普通高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同时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不得为违规招收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各普通高中学校严禁招收“借读生”“旁听生”,普通高中招收“借读生”“旁听生”将无法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违规招收“借读生”“旁听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及学生和家长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