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结果实行“合格”、“不合格”两种结论。招生专业规定的面试项目中只要有1个项目不合格,则该考生的面试结果即为“不合格”。面试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录取。
1、五官形体
面试内容:听指令做相应动作,后自选省定初中生广播体操两节两个八拍广播操。
评判标准:
①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无较大面积斑痣,无明显斜视,无兔唇、歪头、歪嘴等情况;
②四肢无残疾、无畸形,手臂能自然伸展,无驼背、鞍背、o形腿、x形腿等情况;
③各关节能正常活动,动作无明显不协调情况;
④体形匀称,无明显肥胖现象。
同时满足上述所有要求为合格
2、言语水平
面试内容:朗读指定短文
评判标准:
①会说普通话,吐字清楚,无口齿含糊不清、无严重口吃、大舌头等现象;
②语言表达准确、流畅、有条理,无表述不清、思维混乱现象;
③无明显听力障碍。
同时满足上述所有要求为合格
3、音乐
面试内容:在指定曲目库自选一首儿童歌曲清唱
评判标准:音准、节奏正确,声音响亮,有一定的音乐表现力
4、色觉
面试内容:看图片选择正确答案
评判标准:无色盲、色弱为合格
5、舞蹈动作
面试内容:按范例视频模仿展示舞蹈动作
评判标准:动作协调,有节奏感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