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
(一)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的主要语种为:英语、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人员)均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应试语种须与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
申请外国语言文学学科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对于获学士学位时为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外国语言文学学科的硕士学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须与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第二外国语语种相同,且学位授予单位已开设该课程。
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不含听力测试,外国语水平听力测试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组织。
(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学科范围、所用考试大纲及指南见附件2。
在附件2所列学科范围内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相应学科的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硕士学位,可选考哲学或政治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申请教育经济与管理学科硕士学位,可选考公共管理或教育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三)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考试。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按本项第(一)款执行,同卷考试;同时,须参加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或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仍按原申请领域参加相应科目考试。考试内容以临床专业知识及其实际运用为重点。具体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见附件3。
(四)以上考试大纲有关内容,可于报名阶段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www.chinadegrees.cn)的“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