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项目
田径
二、招生计划
面向扬州市招收2021年应届初中毕业生4人,项目为田径。
三、报名条件
优秀运动员须在初中阶段参加县级(即县、县级市、区、市直)及以上阳光体育竞赛并取得下列成绩之一的在籍在校学生:
1. 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等级运动员称号的学生运动员。
2. 代表扬州市在省体育局注册并参加省级及以上(由政府或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共同主办)的年度青少年体育竞赛(非表演项目)获得录取名次(集体项目中的主力队员)的学生运动员。
3.参加市级(由市政府或教育、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共同主办)的年度阳光体育竞赛获得录取名次前三名(集体项目中的主力队员)的学生运动员。
4. 参加县级(由县政府或教育、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共同主办)的年度阳光体育竞赛获得第一名(集体项目中的主力队员,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第二名)的学生运动员。
体育竞赛集体项目中主力队员的界定,以体育竞赛秩序册、成绩册中的原始记载为准。
四、招生办法
1、报名及材料递交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7日至21日,截止时间为5月21日17:00。
(2)报名准备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张、《2021年扬州市普通高级中学拟自主招收优秀运动员申报表》一式三份(请自行下载附件)、运动员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和参加相关体育项目比赛的秩序册、成绩册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3)材料递交到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凤栖湖校区(扬州市经济开发区九龙湖路66号),联系人:花老师,报名咨询电话:051489991902,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21日17:00。
(4)经学校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参加专项测试的学生名单,并发放专项测试通知书。每位考生的上报材料需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专项测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2、专项测试项目(100分)
其中专业测试60分,身体素质测试40分。
3、测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年5月下旬,以电话通知为准
(2)地点: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凤栖湖校区田径场
五、录取办法
1.根据学校自主招收优秀运动员计划,对有运动员进行专项测试,根据成绩择优选择优秀运动员进入拟自主招生对象名单并上报。
2.拟招运动员的中考文化成绩须达到如下要求:
3.入学前,学校与优秀运动员及家长签订专业训练及参赛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及义务。对由于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参加校运动队训练并不能代表学校参加相关体育比赛的学生,一律取消所享受的优秀运动员照顾待遇,并按升学当年普通生招生录取政策予以转学、退学等。
4.凡被我校录取的优秀运动员,其他学校不得录取。
5.未能被录取的考生,则按当年中考录取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