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中旬由市教育局统一公布。
市教育局负责制定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县(市、区)、功能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本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开展本区域招生入学工作。
全市所有小学、初中学校按照免试入学政策要求开展招生入学工作。全市各地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于7月下旬开始招生,8月上中旬基本完成招生工作。
市教育局于7月中旬统一公布扬州市区(含邗江区、广陵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区、生态科技新城,不含江都区,下同)公办小学施教区,市区小学毕业考试时间为7月14日,市区各小学办理入学报到注册时间统一为7月25—29日。